「他工資也不算低,自從結了婚也沒給過我,自己存的肯定有私房錢,哪能三萬塊錢都拿不出來?我都要生孩子了,他還藏著掖著,難不成要把錢都留著給別人花?他不想對我好點兒、我可得自己對自己好!」
我又委婉問了三個問題,大致就是:一,算沒算過每個月她自己花了多少錢?二,既然那麼想去月子中心,為什麼不把彩禮拿出來用;三,就算是孩子跟了她的姓,以她和她娘家的情況,能不能讓孩子得到更好的生活?
她沉默了很長時間,沒有回答,只是說了一句「反正男人不願意給女人花錢,就是不愛。」
我不知該怎麼勸她,只是覺得單純以錢去衡量感情,真的有些「偏激」。
不可否認,生孩子傷得的確是女人的身體,女人為此也需要男人的呵護,以及是得對自己好一點,但這並不意味著,女人就得以生孩子為由去過分「挑剔」,換言之,女人可以對自己好,也可以對伴侶提一些要求,但前提是,你當下所擁有的條件可以滿足你的需求、甚至是虛榮心。
如果為了自己一時的享受,而對伴侶的處境不管不顧,那麼,這樣的婚姻又有何意義?

不知從何時開始,越來越多的女性開始意識到「要對自己好、不能把情感全部寄托在男人身上」,這原本是好的認知,畢竟被愛遠遠不如自愛,但,我們不能把所有的觀點都照搬到婚姻中,偏執地認為別人的意見統統也都適合自己。
每個人都希望擁有幸福的婚姻,都渴望在得到愛的同時也能在錢上得到滿足,但想要有一段好的婚姻,女人需懂得這三點:
一,夫妻之間,不能把自己的期望強加在伴侶身上;
有一句話叫:真正愛一個人,就是讓對方活得像自己。
婚姻中,你自己是什麼樣,自己有多大的能力,就要接受伴侶當前的狀態,而不是明明自己的能力有限,卻總是抱怨伴侶「沒本事、不上進」。
對伴侶過度依賴、或者說過分「苛求」,大事小事都希望他能解決,自己卻不做一點努力和改變,這樣的婚姻,只會讓伴侶疲憊、厭煩,甚至是逃離。
結了婚不是就意味著夫妻之間的所有都得共享,兩個人依舊是獨立的個體,你如果滿足現狀、習慣了索取,同樣,伴侶也可以停止付出。
一個人最踏實又最容易實現的幸福,永遠都是自己給予,把期望放在伴侶身上,希望他能幫你實現,註定會失望,或者是怨懟。
沒有人該為你的人生「買單」,哪怕是伴侶,他也有拒絕的權利。

二,不能為了自己享受,就與丈夫「敵對」
有些女人總是會杞人憂天。
明明婚姻和和美美,丈夫只要一個不順心,她就會胡思亂想,覺得男人是不是有什麼別的想法。
尤其是在錢的問題上,有的女人太容易「疑神疑鬼」了,不是擔心丈夫藏了私房錢,就是想著「自己不花,他也會給別的女人花。」
其實,女人在婚姻中有「危機感」並不是壞事,因為這會提醒我們要把心思多放在自己身上,但只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,或者是一時的享受,就以愛之名讓丈夫「全力支持」,達不到目的後,就埋怨、憤恨,覺得自己嫁錯了人,對不起,這種做法,不是「對自己好」,而是自私。
男人,也是需要給予信任和肯定的,不能以爭吵或離婚這種方式去逼迫他做出讓步,也不能總是站在對立面去和他「抗衡」。
當一個人只懂及時享樂,不顧另外一個人的艱辛付出,那麼,這個家早晚都會失去應有的溫度。
三,動不動就覺得是給男人、給婆家生孩子的女人,不適合婚姻
我覺得每一個女人,在步入婚姻之前,都應該認真問一下自己:我,為什麼要結婚?(當然,男人同樣也要想一下這個問題)
是受傳統觀念的影響,覺得婚姻是必然要經歷的一件事,還是認為結婚只是一個需要繁衍後代的任務?
只有弄明白這個問題,你才會更容易有一個幸福的婚姻。
因為當你「抱有目的」的結婚,那麼,你就該承擔對應的「後果」:覺得到了年紀、必須要結婚,那你就不該要求伴侶「完美」,覺得是為了孕育一個新生命,那麼你就得盡到為人母的責任。
而不該把自己「物化」,認為自己在婚姻中就只是生孩子的工具,動不動就覺得是給男人、給婆家人生的孩子。
如果你不喜歡孩子,可以不生、也可以當丁克,如果你覺得孩子跟了男人的姓,卻讓你辛苦養育,那麼,你也可以讓孩子跟隨自己的姓氏。
但,這些前提是:你自己得有「主宰」這一切的能力,可以不看任何人的眼色,可以隨心所欲。
當你連養活自己的能力都沒有,卻還總是在孩子的事情上「患得患失」,那麼,你真的不適合婚姻。

最後以一段話作為結尾:
「當我們怨天尤人抱怨婚姻的乏味或不幸時,其實我們都在犯同一個致命的錯誤,那就是:我們將婚姻不幸的根源指向婚姻本身而非我們自己。是誰製造了不幸的婚姻?是我們自己。
幸與不幸,全在自己。」
希望我們,都能有自己的活法,也都能滿足自己的生活,而不是總和別人攀比,總活在別人的眼光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