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03 好的婚姻是兩個人互相成就,一味容忍只會「嬌縱」對方
就這樣,當天晶晶午飯都沒吃,就離開了婆家,她回到工作地後,搬出了許哲的婚房,又給許哲轉了三萬塊錢(退了一半彩禮),一個人帶著行李暫時住到了單位附近的賓館裡。
冷靜下來後,她便給父母打電話說了離婚的事情,父母雖說表示只要她認真考慮,就不會幹涉,但還是責怪了她幾句:
「當初你結婚,我們就讓你想清楚、再多了解一些,畢竟是相親認識的,接觸了半年多就結婚,有些倉促!是你非不聽!你記住,婚姻大事不是兒戲,以後一定得慎重!」
想了想,晶晶還是堅持自己的決定,她覺得自己並不是一時衝動。
「你知道嗎?我根本就不是因為一頓飯的事,而是接二連三地被忽視!現在還沒有孩子,他就不把我當回事兒,以後有了孩子會是什麼樣?一想到往後都要被忽視,我就害怕!我可不想自己的一輩子去伺候一個「大爺」,這夫妻兩人是過日子的,誰又不欠誰,哪能一方頤指氣使,一方忍氣吞聲呢?這樣不平等、不被尊重的婚姻,不是我所追求的幸福。」
晶晶說的話我很是贊同:婚姻里,沒有誰欠誰的,兩個人終究是平等而獨立的個體。
當然,夫妻之間適當地包容是必不可少的,但一味地容忍只會「嬌縱」對方,讓對方越來越肆無忌憚。
因為,好的婚姻是需要兩個人互相成就的,我能忍著你的小脾氣,但也請你能看到我的「良苦用心」。

我一直都勸婚姻里的男女,多心疼一下另一半,為了生活大家都在負重前行、都不容易,但「心疼」不意味著過分忍讓,因為太沒有原則的忍讓,並不是優點,只會顯出自己的無能。
為什麼有的人開始勤快,後來很懶,那是因為ta在一次次「試探」的過程中,看到你沒有任何有效的反應,覺得可以更進一步的「壓榨」你,所以,才一步步發展到後來不可控的「地步」。
其實夫妻之間,只要沒有原則性的錯誤,爭吵也是另一種形式的溝通,因為只有「說出來讓你不爽的地方」,對方才會知道你在意什麼,才會明白你的底線在哪裡。
在這一點上,我非常支持晶晶的做法,她敢於說出自己內心的不快,作為丈夫的許哲不理解、不支持,那的確是他不適合在一起過日子。
不管男女,一定不要把對方的「殷勤」當作是「軟弱可欺」,那個往往最先付出且無條件付出的人,不是ta有多怕你,也不是ta就該做這些,而是ta為了你們的小家,心甘情願去貢獻。
作為夫妻,看到另一半無微不至的付出,最不該認為是理所應當,反而要拿出點行動去適當地「回饋」。
羅曼·羅蘭曾講過一句話:「在婚姻中,每個人都要付出代價,同時也要收回點什麼,這是供求規律。」
沒有誰能在婚姻里獨善其身,那些之所以能夠長久的婚姻,無非是參透了這樣一個道理:
ta心甘情願地付出,你懂得呵護ta冷暖,這才是一個家最該有的溫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