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孝順」了父母三年,離了婚在娘家卻住不了三天,女人:我太可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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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孝順」,是為人子女,應該對父母做的事情。
俗話說得好:父母養我們小,我們養父母老。
也正因為此,有些人在有了能力後,總想著對父母多盡點孝心,也好回報父母的生養之恩。
這樣的想法其實挺值得稱讚,畢竟,對父母都不知感恩的人很難對他人付出真心。
只是,作為子女,在盡孝之時,也要考慮到自己當前的處境,力所能及地付出,而不是明知道有點為難,卻依然為了滿足父母的「需求」,不管不顧。
有些人不懂得,或者說不敢拒絕父母,一來是他們的性子有點軟弱,總覺得難以開口去回絕父母,二來,主要就是擔心會被父母責怪、埋怨,說成是「白眼狼、不孝」。
其實,親人之間適當的「拒絕」並不是什麼壞事,也不是自私、無情,而是「識時務者為俊傑」的清醒。
換言之,父母若是體諒你的處境,他們絕不會提出無理的要求,讓你為難,更不會因為你沒能滿足他們,而對你怨言不斷。相反,他們還會設身處地為你考慮,力爭不給你添太多的麻煩。
親情,從來都是相互的,能讓你心甘情願而又毫無壓力付出的人,他們一定也會真心實意地為你著想,如果,一個親人,對你只知道一味索取,從不懂得體諒你,那麼,就應該及時止損。
否則,必定會:當斷不斷,反受其亂。

01 結婚三年,因為父母的「養大你不容易」,她孝順了父母三年
今天的投稿來自徐芸女士(化名),她今年30歲,在身邊有的同齡人還未結婚的年紀,她卻已經離了婚。
原因是:太孝順!
說起來,徐芸也只結婚了三年,她的前夫是城市的獨生子,比她大一歲,和她同在一家央企上班,至於前公婆,退休前都在體制內工作,為人也都不錯。
按理說,這樣的條件,對徐芸一個農村出身的女孩子來說,真的是非常不錯了,可她沒能好好珍惜,親手葬送了自己的幸福。
「我也知道,像我這樣的條件真是高攀了前夫,若不是因為我有一份高學歷,以及看起來還不錯的工作,也不會和他那樣的家庭結緣,是我不懂得珍惜。現在說後悔也晚了,只能說吃一塹長一智吧!以後不會再這麼傻了。」徐芸無奈地說。
要說家境,徐芸的確比不上她前夫,可談起學歷,她真的不差:211大學畢業後,考入了一家985大學讀研究生,接著便進到了現在這家央企工作。
前夫以及前公婆,當初也正是看上了徐芸這種靠自己改寫命運的「拼勁兒」,才沒過分計較她的家境,與她成為了一家人。
只是,誰能想到,徐芸的前夫沒有在意她的家庭條件,可前夫的條件卻成為了她父母眼裡的「香餑餑」。

徐芸結婚時,聽說她的婆家是城市人,有錢、又有退休金,她母親毫不猶豫地把彩禮從十萬提到了20萬,只因「辛苦把你養大,又供你讀書那麼久,如今你有了好工作、好婆家,以後就顧不了娘家,自然得給我和你爸一些養老錢。」
雖說當時徐芸有些難為情,但想到母親說的也是實情,她便耐心做了前夫的工作,好在前夫看她家人只對彩禮有要求,也不提車子房子(後來領證前,前夫全款買了一套房,徐芸也沒讓加名)的事情,最終便點了頭。
可能徐芸的父母也是看她前夫脾氣比較好,自此以後,他們只要有一點兒事,就會向徐芸開口。
先是光明正大地「點撥」徐芸,村子裡嫁出去的女兒逢年過節都會給父母轉千把塊錢,像她這麼有出息在城市安家的人,可不能虧待了父母,不然父母說出去太丟臉;
再是哥嫂的生意(在老家縣城開了一家滷肉店)遇到什麼困難,以及小侄子、侄女過生日,父母會告訴她,作為親人,絕不能含糊,應該有所表示;
最後,每年快過年前,由於她一年到頭回來不了幾趟,無法在父母身邊陪伴,作為「補償」,父母聲稱她總得給一些安慰,要拿些錢幫忙置辦年貨。
甚至,就連寒暑假,哥嫂帶侄子、侄女到她所在的城市旅遊,所有的費用也要讓她出。

對於父母的要求,最初徐芸還會滿足,可眼看著父母似乎是「停不下來」,她逐漸覺得為難,雖說家裡不用還房貸、車貸,但她也知道,結了婚總得攢點錢,畢竟早晚都得要孩子,兩個人的花銷不能全靠前夫一個人支撐,更何況,她才工作幾年,工資也沒多高,被父母這樣變著花樣的要,根本就剩不了多少。
只是,每當她猶豫、遲疑,母親不是抱怨「養大你不容易,你有了出息可不能忘本」,就是指責她「花錢的時候在娘家,賺錢時都給了婆家,有了婆家就忘了娘家!太不孝!」
「你現在又沒有孩子,不捨得給父母錢花,豈不是都便宜了婆家?你公婆和丈夫本來都有錢,你能為他們考慮,就不能為娘家父母想一想嗎?」
聽到母親這樣說,徐芸也是左右為難,她思來想去後,最終同意會「孝順」父母,但是有一個條件:只回報父母,哥嫂以及侄子、侄女不在她的範疇。
饒是如此,父母還是沒有一點收斂,在縣城買的養老房讓她幫著還房貸(每月一千),不僅如此,有時他們的手機沒有話費、家裡欠了電費,要買煤氣、生了病需要用錢等等小事,都會打電話催她。
就這樣,結婚這三年來,儘管每月都是前夫在維持家庭開支,但徐芸還是沒能攢下多少錢。
直到八月中旬,前夫因為想要再買一套房子,讓她「出點資」,她支支吾吾,只能拿出三萬塊錢,後來,眼看說不過去,她才講出了實情。
前夫聽後,一怒之下,提了離婚:「既然你那麼懂事、孝順,就一個人好好孝順父母吧!」

02 離了婚回娘家,還未住三天,母親就告訴她:你該走了
雖說自知理虧,但對離婚,徐芸還是痛哭流涕地挽留了一番,只是,不管她怎麼保證,前夫都是不為所動:
「咱們結了婚,你還是一點都不為小家考慮,而且還背著我!若是我一味地給我父母錢,你會是什麼感受?我都知道要攢些錢,為了以後能過得好一些!你怎麼就不能呢?虧你還是見過世面的高材生呢!算了吧!咱們想法不同,過不到一起去!」
如此,徐芸只好同意了離婚,只是,因為房子車子不是自己的,彩禮當時也給了父母,她算是凈身出戶,一個人帶著行李在單位附近租了一間小房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