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的聲音里,帶著一點不易察覺的關心。
我的心頭一暖,眼眶有些發熱。
我搖了搖頭,握住她遞過杯子的手,那隻手上布滿了操勞留下的薄繭。
我看著她的眼睛,認真地說。
「默啊,這不是為了錢。」
「這是為了理。」
「是我欠你的公道,我必須親手幫你討回來。」
陳默沒有再說話,但這一次,她沒有抽回自己的手。
最終,前前後後折騰了小半年,我陸陸續續要回了七百多萬。
剩下的錢,是真的還不上了。
陳偉因為還不上一屁股的高利貸,天天被追債的人堵在家門口,工作丟了,他妻子也帶著孩子跟他離了婚,徹底斷絕了關係。
陳玲也沒落得好下場,她丈夫態度堅決地跟她離了婚,因為她存在過錯方,她被掃地出門,分文未得。
他們倆走投無路,最後竟然又找到了陳默租住的小區,跪在了我的面前,一把鼻涕一把淚地求我收留他們。
我看著他們倆那副形容枯槁、狼狽不堪的模樣,內心毫無波瀾。
可憐之人,必有可恨之處。
是他們自己,親手毀掉了自己的人生。
陳默扶著我,把我擋在身後。
她蹲下身,看著我的外孫聰聰,用一種很溫柔但很堅定的語氣說。
「聰聰,你要記住。」
「做人要善良,但善良必須要有鋒芒。」
我沒有再看那兩個人一眼,轉身回了屋。
我拿出那筆要回來的錢,沒有直接交給陳默。
我知道,以她的性子,是不會接受這筆帶著屈辱印記的錢的。
我諮詢了律師,以陳默的名義,成立了一個小小的慈善基金。
專門用來幫助那些像聰聰一樣,身患重病,卻因為家庭原因而得不到及時救治的孩子。
我把基金會的證書交到陳默手裡的時候,告訴她。
「默啊,這是媽媽的贖罪。」
「剩下的日子,我不想再做什麼母親了,我就想安安穩穩地,給你和聰聰當個好外婆。」
陳默看著我,看了很久。
她的眼眶紅了,最終,她伸出手,輕輕地抱了我一下。
那是我這幾十年來,得到的,最溫暖的一個擁抱。
在一個陽光明媚的下午,我坐在公園的長椅上,看著不遠處,陳默推著聰聰盪鞦韆。
他們的笑聲清脆悅耳,傳出很遠很遠。
陽光灑在我的身上,暖洋洋的。
我眯起眼睛,感覺到了從未有過的平靜和幸福。
我終於明白了。
家,從來都不是用錢堆砌起來的保險箱。
它需要用真心去澆灌,用行動去守護。
而我,用了大半生的時間,才剛剛學會這個最簡單的道理。
幸好,一切都還來得及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